上海到郑州物流公司,专业行李托运,大件运输, 搬家搬厂,生鲜冷链,小轿车托运,航空托运,电商物流,红酒,医药物流货运专线等运输服务
上海到郑州物流
24小时服务热线021-34512205

服务热线:021-34512205
上海迈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
业 务:021-61555105
手 机:13321951972
传真:021-34512205
传真:sh56qy@163.com
地 址:上海松江区荣乐东路689号

货车交强险收费标准

作者:上海到郑州物流 上传时间:2018-11-09 浏览次数:

 

营业货车 
 
营业货车2吨以下   保费:1850元。     调整前保费:1850元。
 
营业货车2-5吨      保费:3070元。     调整前保费:3070元。
 
营业货车5-10吨    保费:3450元。     调整前保费:3450元。
 
营业货车10吨以上 保费:4480元。       调整前保费:4480元。非营业货车 
 
非营业货车2吨以下  保费:1200元。  调整前保费:1200元。 
 
非营业货车2-5吨     保费:1470元。  调整前保费:1630元。 
 
非营业货车5-10吨   保费:1650元。  调整前保费:1750元。 
 
非营业货车10吨以上  保费:2220元。  调整前保费:2220元。
 
 
注意事项
 
(1)投保时,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,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,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。
 
(2)签订交强险合同时,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。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,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。
 
(3)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。
 

 
(4)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,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、加装、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,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,并办理批改手续。
 
(5)交强险合同期满,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,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。
 
(6)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,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、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,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。同时,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。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,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。

 

以上内容来自于:http://www.zhengzhou56.cn

 

相关内容